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15年5月28日中共中央批准2015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2022年1月14日中共中央修订2022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明事业单位纪律规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任免机关、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给予处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