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文件规定,经学生自主申报、资格初审、材料审核、学院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拟推荐王玲玉等289人为2024—2025学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30日下午16:00前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2315反映,电话:87651015。学校纪检监察监督电话:8765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