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5年市属高校国家资助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68 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奖励标准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可分为 2900、3700、4900 元三个等级。
二、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申报名额
2025年秋季市教育下达给我校指标名额为国家助学金2261名。
四、组织机构
(一)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各二级学院主负责对各教学院推荐的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审核。
(二)各二级学院须按照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学生请于2025年10月27日10:00之前通过智慧学工系统里学生资助版块,真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其中涉及的特殊群体类型及家庭情况信息,如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
(1)辅导员审核所负责学生填报信息,发现问题的直接退回学生,由学生修改后重新提交,确保学生提交信息如实准确。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审核申请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辅导员作为评议小组组长组织召开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议,讨论确定本班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的初步名单和资助等级,10月27日16:00前完成学工系统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三)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各学生资助等级。经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资助等级,应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要杜绝信息泄露。无异议后,于10月31日15:00前上报本学院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四)学校复核
党委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定,确定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将审核及评定情况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公示 5 日。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正式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体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引导学生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重庆工信职业学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