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馆馆藏中,一般图书可按规定外借;杂志、字典、手册、图册、工具书等文献,仅限馆内查阅不予外借。
二、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本馆办理借阅业务的读者,包括在校学生、教职工。
三、凭证借阅。读者本人前往办理借阅手续,严禁代借、冒用他人证件借阅。
四、借阅数量与期限。在校学生:最大借阅量为5册(专业类图书3册,其他类图书2册),借阅期限3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与原借期相同;在校教职工:最大借阅量为15册,借阅期限18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与原借期相同。
五、借阅图书检查。借书时,读者须当面检查图书是否存在圈点、批注、涂改、污损、拆散、撕毁、剪裁等情况。如有上述问题,须当场向工作人员申明并加盖污损章,否则归还时发现污损,由借阅人承担责任。
六、图书调回与离校手续。因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本馆有权通知读者提前归还已借出图书。学生毕业、休学、退学,教职工工作调动、退休等情况,须先还清所借全部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未还清图书者,图书馆将拒绝在相关手续上签章。
七、图书保管与违规处理。所借图书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损坏、遗失、超期不还图书者,按《借书超期、污损、遗失、盗窃处理制度》予以处理。
八、本办法由重庆工信职业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信息中心)
2026年9月1日